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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简述
8月7日晚上,15岁的常同学和朋友在太原柳巷夜市一家店铺购买水果捞,称重后商家说水果捞2斤半,共47元。当时常同学觉得水果捞的重量有问题,而且价格太贵,拒绝购买,没想到几名店方工作人员将她拦下不让走。无奈她向自己的父亲求救,父亲赶到后和对方发生了争吵。8月10日晚,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调查后认为双方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8月13日,水果捞摊主一方向女孩致歉,“那天不应该对孩子说难听的话,希望你们能接受道歉”。拒买水果捞当事人父亲常某某表示,“我和我姑娘接受你们的道歉,也希望我们的家庭和孩子能回到正常生活,感谢网民对我们的关注”。
(来源:新京报)
网友评论
@介:那水果到底有没有缺斤少两?
@刘洋:其实,下了单,水果也切好了,只要不是缺斤少两,就应该买,父亲来了也应该买,这是诚信!如果怀疑斤两,可以请市场公平秤测量。店家错就错在不该口出恶言,急切之间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这不是辱骂的理由,也不是逃脱惩罚的理由!只能说,屁大点的事,闹出天大的新闻,受到芝麻大的惩罚!
@听闻远方有你:我们这里买水果都是不切先称重算价格,感觉贵了不买也不影响下次销售,从来不会有纠纷。
小编说两句
一场由一份小小的“水果捞”引起的纠纷,引发近一周的全民“观战”,而今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此事也画上了句号。复盘整件事,消费者对购买流程、商品重量、价格有质疑,也是属于合理的权利,作为商家完全可以用积极的态度、行动自证。可惜双方在争执中失控,造成了双双违法的结局。所以面对纠纷,我们都应该少一点戾气,用合法和理性的方式解决,才是维权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