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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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在执行 2022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
开展审计工作,利用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执业能力,切实履行了作为年审
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2022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
次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见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额度适当,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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