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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养老金普涨工作已经调整完毕,黑龙江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人均上涨3.8%,补发的钱已经到位。
2023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黑龙江省退休人员不在2023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之内,他们必然无法获得养老金的增加吗?并非如此,一部分在2023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量迎来养老金的重算并补差。这是怎么回事呢?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黑龙江的退休人员退休时当地社保局会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为退休人员核算养老金,每人的养老金分成三个部分,分别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1)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计发月数。
比如,黑龙江退休人员老王个人账户里共有9万元余额,60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90000/139=647.48元。
(2)基础养老金=(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计发基数*累计缴费年限*1%
比如,老王累计缴费了35年,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95,黑龙江2022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865元,那么基础养老金=(1+0.95)/2*5865*35*1%=2001.43元。
(3)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平均缴费指数*计发基数*视同缴费年限*1.2%
比如,老王在黑龙江社保制建立起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为8年,其他参数与基础养老金相同,那么过渡性养老金=0.95*5865*8*1.2%=534.89元。
将三部分养老金加在一起可以得到老王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647.48+2001.43+534.89=3183.8元。
细心的朋友应该看到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中使用的计发基数是2022年,为什么不使用今年的基数呢?这是因为黑龙江人社厅还没有公布2023年的基数,一般要到每年的第四季度才会公布。